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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作者:  来源:县扶贫办   时间:2018-06-28 17:28:49  浏览 人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省市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有效解决当前财政资金使用分散、社会资金合力不强、扶贫开发效益不高的问题,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全县2018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特制定该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战略部署,紧紧围绕2018年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以县为主体全面统筹,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基本原则

    1.渠道不变。攻坚期内,各级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上级有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下达,由县政府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工程。

    2、全面整合。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全县脱贫攻坚规划,按照上级要求的范围集中统筹整合使用相关涉农资金。县直有关部门不得限定资金的具体用途,不得干扰全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3、精准使用。要结合实际编制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做好与上级脱贫攻坚规划的衔接,以规划引领投入。资金使用要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4、提高效益。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规范高效使用统筹整合的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

  (三)实施目标

    通过统筹整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全县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圆满完成2018年全县6500人贫困人口脱贫、16贫困村退出的目标。

    ——推动贫困村加快发展。做到集中财力,精准发力。推动支柱产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提高物质文化水平;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家园。促进贫困村发展差距明显缩小,贫困群体如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推动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做到精准滴灌、靶向治疗。通过扶持生产发展一批、转移就业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教育救助扶持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实现“一有(有稳定收入来源)、两不愁(不愁吃、不愁穿)、保障(教育、住房、医疗)”目标。

——推动县级资金整合机制建立。破解长期以来财政资金使用“碎片化”等问题,做到“各级出料、县级炒菜、共办桌席”和“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建立“以县为主体、各级支持配合,以财政资金为主体、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参与”的资金整合机制,推动全县资金整合。

二、筹资方式:

(一)中央财政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精神,按照《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确定的范围执行,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及省级配套资金主要有20类共602018年计划整合中央财政资金34529万元。

(二)省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精神,按照《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确定的范围执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部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保方面的13大类共28项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2018年计划整合省级财政资金7195.25万元。

(三)级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整合范围。2018年计划整合市级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1861.2万元。

)县本级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除个别特定用途不宜统筹整合使用的外,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逐步将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等相关项目资金统筹整合。而且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各项要求,推进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攻坚期内,对财政净结余资金和结转一年以上未用完的结余资金,由县财政收回优先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对不足一年的结转资金,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按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后,由县财政收回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工程。2018年计划整合县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7823.5万元。

    、整合资金建设任务

    根据2018年度全县预脱贫村、提升村实际,结合预脱贫村、提升村在交通、安全饮水、农田水利、教育、文化、卫生医疗、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已确定了预脱贫村提升村的建设任务,计划实施各类项目320个,共需资金51408.95万元。其中:计划整合中央财政资金34529万元、省级财政资金7195.2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861.2万元、县级财政资金7823.5万元。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一)基础建设类

1、村组道路项目

1)建设内容:双河镇蔡庄村修长132米宽3米、长2384米宽3.5米,均厚18厘米的水泥路;留庄镇柴庄村修长374米宽3米、长4950米宽3.5米、长989米宽4米、长2041米宽4.5米,均厚18厘米的水泥路;代庄村修长649米宽3米、长2826米宽3.5米、长1433米宽4.5米,均厚18厘米的水泥路及修13米×8米桥1座;邢河村修长453米宽3.5米、长1079米宽4米、长1364米宽4.5米,均厚18厘米的水泥路;新安店镇丁楼村修长708米宽3米、长4192米宽3.5米,均厚18厘米的水泥路;三山村修长4399米宽3米、长1003米宽3.5米,均厚18厘米的水泥路(含5米×5米盖板涵1座);周庄村修长1462米宽3米、长5042米宽3.5米,均厚18厘米的水泥路;李塔村修长101米宽3米、长3270米宽3.5米、长616米宽4米,长1900米宽4.5米均厚18厘米的水泥路;刘店镇后山村修长9010米宽3.5米、长1165米宽4米,均厚18厘米的水泥路(含3米×8米盖板涵1座);伍桥村修长2269米宽3米、长7096米宽3.5米、长3300米宽4米、长2930米宽4.5米、长1504米宽5米,均厚18厘米的水泥路和修长15米、宽6米漫水桥1座;任店镇黄店村修长45米宽2米、长1381米宽2.5米、长6531米宽3米、长3504米宽3.5米、长1093米宽4米、长2157米宽4.5米,均厚18厘米的水泥路和修长13米、宽8米平板桥1座;长8米、宽8米的平板桥1座;长8米、宽6米的平板桥1座;普会寺镇袁庄村修长6433米宽4米、长294米宽3米,均厚18厘米的水泥路;钱沟村修长13米、宽8米平板桥1座;长16米、宽8米的平板桥1座;朗陵街道洪村铺社区修长4165米宽3米、长450米宽3.5米、长330米宽4米、长1024米宽5米,均厚18厘米的水泥路和建长53米、宽8米的平板桥;朱李庄社区修长4410米宽3米、长11440米宽3.5米、长1372米宽4米,均厚18厘米的水泥路(5米×5米盖板涵1座);瓦岗镇贯台村修长800米宽3米、长1539米宽3.5米、长1658米宽4.5米,均厚18厘米的水泥路;林庄村修长5077米宽3.5米、长850米宽4米、长4534米宽5米,厚18厘米的水泥路(其中长3474米、宽5米的路面为沥青路面)和修50米×8米、30米×8米漫水桥2座;叶老庄村修长102米宽3米、长1728米宽3.5米、长1205米宽4米,均厚18厘米的水泥路;常庄村修长7.301公里、宽7米、厚7厘米的沥青路(其中长1.6公里宽4.5米的道路加宽至7米);石滚河镇聂庄村、李新店镇夏湾村修长4850米、宽5.5米、厚7厘米的沥青路和修长16米、宽10米的平板桥;二道河村修长998米宽3米、长506米宽3.5米,均厚18厘米的水泥路;竹沟镇陈楼村修长450米、宽3米、厚18厘米的水泥路;后里河村修7座漫水桥;三里河街道北泉社区建长16米、宽8米的平板桥、建长8米、宽8米的平板桥等12个镇(街道)25个贫困村(提升村)的通村通组道路硬化问题,包括通村通组道路硬化,配套桥涵等工程建设实施村组道路建设项目33,总长153.448公里,桥涵25座。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1035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614万元、省级资金766.5万元、县级资金97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31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531开工建设,2018年1031完工2018年1120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完成交通行业扶贫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通客车的扶贫任务,解决25个行政村,约14840户、37100人的生活、生产等出行问题。

5)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2、安全饮水项目

1)建设内容:项目解决留庄镇邢河村、李新店镇二道河村、刘店镇伍桥村、后山村、普会寺镇袁庄村、瓦岗镇贯台村、林庄村、石滚河镇聂庄村、三里河街道中店社区、刘店镇姚楼村、侯楼村、朗陵街道朱李庄社区、洪村铺社区、竹沟镇河东村等10个镇(街道)14个贫困村(提升村)农村居民使用安全的自来水问题,实施安全饮水建设项目14个,工程设计年限为15年,一是利用往年度已打的深井作为水源,对未接通自来水的2345农户进行管网延伸75402延米及配套机电设备;二是打机井31眼、铺设主支管网327679米、入户7512户、建设管理房31间等。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3381万元,全部来源于中央资金。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31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5月31日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1日完工,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10个乡镇14个行政村共9857户、247065人农村居民使用安全的自来水问题,其中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76户、4439人。

   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水务公司

3、农田水利项目

1)建设内容:项目解决普会寺镇张营村、白山村、袁庄村、钱沟村、瓦岗镇常庄村等2个镇5个贫困村的农田水利设施薄弱问题,实施农田水利建设项目5个,包括硬化道路151651.5平方米、新建管涵桥228座、排水管111个、排水渠4600米、平板桥2座、新打300米机井4眼及配套设备、拦河坝2座等。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448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00万元、省级资金299.25万元、县级资金1486.75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530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1日完工,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5个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缺少灌溉水源,经常发生旱灾的困境,增加灌溉面积约10000亩,惠及贫困人口1182户、2572人。

5)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水利局

4、危房改造项目

1)建设任务:对全县13个镇(办)194个行政村115户建档立卡贫困的危房实施改造,C级危房维修控制在10000元以内,D 级危房改造按每平方米750元标准补助,据实结算,建档立卡最高补助标准不高于40000元,户均29070元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195.5万元,全部来源于中央资金。

3)时间进度:该项目无需招投标,计划2018年531开工建设,2018年1031完工,2018年1120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11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户的住房安全问题,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7人。

5)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相关镇(街道)

5、省派第一书记项目

1)建设任务:竹沟镇肖庄村修建吴庄组长1000米、宽3米、厚18厘米的水泥路;新修面积400平方米的文化广场。三里河街道南泉社区新建党建促脱贫文化苑,绿化面积1600平方米、廊架1座、宣传栏、荷兰砖铺装等;新修南泉小学-小李庄组道路两侧排水整修(含涵管小桥30座)、太阳能路灯50盏等。新安店镇郭庄村新修姜新路-郭庄小学水泥路长280米,两侧各加宽1.5米,厚18厘米;郭庄小学-老村委新修长125米、宽6米、厚18厘米的水泥路;新修面积725平方米的文化广场、配套体育设施10套、回填土方600立方米、排水沟等;郭庄组粉刷墙壁3000平方米、道路两侧绿化及老村委广场绿化等。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150万元,每村50万元,全部来源于省级资金。

3)时间进度:该项目无需招投标,计划2018年531开工建设,2018年1031完工,2018年1120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改善竹沟镇等3个镇(街道)肖庄村等3个贫困村的乡村道路、人居环境,便于群众生产、生活,使312户、780人群众受益,其中惠及贫困户61户、148人

5)责任单位:竹沟镇、三里河街道、新安店镇

  (二)公共服务设施类

1、文化设施项目

1)建设任务:项目解决双河镇蔡庄村、马坡村、留庄镇柴庄村、代庄村、邢河村、新安店镇丁楼村、三山村、周庄村、李塔村、李新店镇二道河村、刘店镇伍桥村、后山村、普会寺镇袁庄村、钱沟村、朗陵街道洪村铺社区、朱李庄社区、瓦岗镇贯台村、林庄村、叶老庄村、石滚河镇聂庄村、任店镇黄店村等10个镇(街道)21个贫困村的文化设施薄弱问题,实施文化设施建设项目41个,修建文化活动室21座,建文化活动广场21个,建文化大舞台21个,建公共厕所21座,整修排水沟及地坪硬化等。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2716万元,全部来源于省级资金。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61日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0日完工,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10个镇(街道)21个贫困村文化设施薄弱问题,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其中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342户、5854人。

5)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各相关镇(街道)

2、卫生医疗项目

1)建设任务:项目解决留庄镇邢河村、新安店镇三山村、李塔村、刘店镇伍桥村、朗陵街道洪村铺社区、朱李庄社区、瓦岗镇林庄村等5个镇(街道)7个贫困村(社区)的群众看病难问题,实施标准化卫生室建设项目7个(每个卫生室建设面积120-150平方米);在新安店、瓦岗、双河、任店等4个镇建设助残托养中心4处。包含主房、配房及附属工程,占地面积约12亩,总建筑面积2950平方米。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698.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8.5万元、市级资金550万元、县级资金40万元。

3)时间进度:标准化卫生室建设项目无需招投标计划2018年4月2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530日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0日前完工,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验收。助残托养中心建设项目计划2018年5月2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530日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0日前完工,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5个镇(街道)7个贫困村(社区)4890户、12465人群众看病难4个镇93户、93人建档立卡重残贫困人口的生活问题,其中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13户、1892人。

5)责任单位:县卫计委、民政局、各相关镇(街道)

(三)产业扶贫类

1、到户到人项目

(1)建设任务:采取“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模式,实行带动种植进行带贫,在3个镇(街道),推广种植10500亩。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贫困村免费发放自繁自育种苗、薯地虫净等生产资料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发放相关资料等带动贫困户1720户种植脱毒红薯和金丝黄菊,实现亩均增收1000元以上。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585万元,全部来源于中央资金。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计划2018430日开工建设,2018年930完工,2018年1020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带动贫困户1720户、4321人,实现亩均增收1000元以上。项目预计总收益1050万元。

5)责任单位:县扶贫办、相关镇

2、双河镇马坡村中药材种植基地项目

1)建设任务: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模式,实行带动种植和务工进行带贫,在双河镇马坡村建设中药材基地1个扶持带动45户贫困户种植中药材3-5年,实现户均年收入15000以上,预计项目总收益337.5万元。吸纳贫困人口就业10人以上,月工资不低于1200元,签订2年以上就业劳动合同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180万元,全部来源于中央资金。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2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530开工建设,2018年1130完工,2018年1210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带动45户贫困户种植中药材3-5年,实现户均年收入15000以上,吸纳贫困人口就业10人以上,月工资不低于1200元,签订2年以上就业劳动合同。项目预计总收益337.5万元

5)责任单位:双河镇

3、设施农业生产项目

1)建设任务: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模式实行带动种植和务工进行带贫。在全县5个镇建高标准蔬菜、食用菌等育苗基地5新建75000平方米大棚或温室(达到行业标准)可带动贫困户731发展种植或务工,实现户均年增收15000元以上,吸纳200人以上贫困人口就业,月工资不低于1200元,签订2年以上就业劳动合同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359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9万元,省级资金3155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2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530开工建设,2018年1130完工,2018年1210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扶持带动贫困户731户,1827人种植蔬菜或食用菌3-5年,实现户均年增收15000元以上,预计项目总收益5500万元;为200人以上贫困人口提供务工岗位,年收入14400元,签订2年以上就业劳动合同。

5)责任单位:各相关镇

4、扶贫车间项目

1)建设任务:全县9个镇(街道)28个行政村,采取“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模式,推广建设“扶贫车间”28处,带动贫困户务工。新建扶贫车间车间面积300㎡-1000㎡(不含1000㎡),用工人员至少达到50人以上,其中吸纳贫困人口不低于20%;1000㎡-2000㎡(不含2000㎡),用工人员至少达到100人以上,其中吸纳贫困人口不低于20%;2000㎡-3000㎡(不含3000㎡),用工人员至少达到150人以上,其中吸纳贫困人口不低于20%;3000㎡-4000㎡(不含4000㎡),用工人员至少达到200人以上,其中吸纳贫困人口不低于20%;4000㎡以上,用工人员至少达到250人以上,其中吸纳贫困人口不低于20%。对新建的扶贫车间按照600/㎡标准进行建设,全县扶贫车间预计需要建设资金2116万元,带动贫困人口600,签订3-5年就业劳动合同,户均年收入1.5万元以上。在项目建成投用后,扶贫车间确权给村集体,其受益用以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等扶持贫困户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2116万元,全部来源于中央资金。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2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430开工建设,2018年930完工,2018年1020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带动贫困户600户,惠及贫困人口1650人,实现户均年收入1.5万元以上。项目预计总收益4500万元。

5)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道)

5、旅游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采取旅游+扶贫的模式新建农家乐、特色农产品及旅游产品销售中心等7栋框架结构房屋,每栋建筑面积约620平方米,在项目建成投用后,资产确权给村集体;旅游产业的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用以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支持贫困户带动周边500多户群众种植特色农产品,吸纳90人以上的贫困人口就业,签订10年以上就业劳动合同月工资不低于1200元,年工资收入不低于1.2万元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885万元,全部来源于县级资金。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20日完成招投标,2018430日始实施2018年121完工,2018年1210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带动周边500多户群众种植特色农产品,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月工资不低于1200元,年工资收入不低于1.2万元,签订10年以上就业劳动合同。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90,户均年增收12000元以上。项目预计总收益1080万元。

5)责任单位:县旅游局、瓦岗镇人民政府

6、金融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支持贫困户或带动贫困户的种植、养殖大户、合作经济组织、扶贫企业等贷款贴息和为全县贫困户贷款提供风险补偿基金,支持约4487户贫困户生产、发展。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16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50万元,市级资金1000万元。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20181始实施预计2018年1220完工,2018年1230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448711217人,户均年增收5000元以上。

5)责任单位:县扶贫办、金融办

7、光伏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在全县7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根据光伏扶贫对象数量,按照每户不超过7千瓦的规模配额,每村建设一座不超过300千瓦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座(需覆盖贫困户较多且具备就近接入条件的放大至500千瓦),全县共计建设光伏扶贫电站76个,总装机容量约26.26兆瓦配套升压变压器98台(其中200KVA变压器28台,400KVA变压器70台),76套高压计量装置及安装。在项目建成投用后,村级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用以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等。项目收益分配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2)资金安排:计划总投入18996.55万元,2018年安排资金16407.75万元(2017年已拨付项目资金2588.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668.5万元,县级资金739.25万元。

3)时间进度:村级光伏电站项目2017年10月20日完成招投标,2017年10月30日开工,预计2018年8月30完工,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验收。配套接入工程项目计划2018年3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4月20日开工,2018年8月30完工,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带动4671户建档立卡弱劳动能力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等预计在光伏扶贫电站20年设计寿命期间,可实现年均售电收入2435万元,共计收入4.87亿元。扣除税费、运营维护、土地租金等费用,平均可产生年收益约1655.8万元,共计总收益3.31亿元

5)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电业局

(四)其它类

1、贫困人口教育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学前教育建档立卡幼儿保教费、生活补助费70万元,计划资助700名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义务教育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补助费457万元,其中计划资助中学生1300人,每人每年1300元,小学生2400人,每生每年1200元;职业教育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及生活补助费46万元,计划资助230人,每生每年2000元;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及生活补助费186万元,计划资助620人,每生每年3000元;大学教育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及生活补助费342.5万元,计划资助685人,每生每年5000元;特殊教育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及生活补助费6万元,计划资助40人,每生每年1500元;2017年第四季度各阶段教育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及生活补助费41.6万元资助123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1149.1万元,全部来源于县级资金。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计划2018330日始实施2018年1220完工,2018年1230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不失学,预计惠及贫困学生6098人。

5)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镇(街道)

2、“雨露计划”项目

1建设任务:对4150农村群众开展分类培训。其中:职业教育助学443人,每人每年1000元补助标准;2017年第四季度短期技能培训57人,每人2000元补助标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650人,每人700元补助标准;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311.2万元,全部来源于市级资金。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201712月10日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1210完工,2018年1220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分类培训415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950人,使其掌握相关技能,提升劳动素养,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务工收入。

5)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相关镇(街道)

3、贫困人口高龄老人补贴项目

1建设任务:年满70周岁以上贫困对象,纳入高龄补贴。对70-84周岁贫困对象,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40元;85-89周岁贫困对象,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50元;90-99周岁贫困对象,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60元;百岁以上贫困对象,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300元。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200万元,全部来源于县级资金。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20183月30日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1220完工,2018年1230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预计惠及贫困户数3336户、贫困人口3336人。

5)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4、贫困人口慢性病救助项目

1建设任务: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644人办理慢性病救助,按1000元/人/年的标准补助。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764.4万元,全部来源于县级资金。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20183月30日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1220完工,2018年1230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预计惠及贫困户数7644户、贫困人口7644人。

5)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5、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就业项目

1建设任务: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人”的原则,我县开发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2000(保洁员、护林员、绿化员、养护员、护理员、联防员等),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稳定增收,补贴标准每人每月700元。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1164万元,全部来源于县级资金。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201711月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1031完工,2018年1130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预计惠及贫困人口1940人,每人每年增收7200元

5)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镇(街道)

6、贫困人口健康体检项目

1建设任务:开展健康体检及健康巡诊。对全县建档立卡2.5万人贫困人口每年春季开展一次健康体检,由各镇(街道)组织在各镇、街道卫生院体检。体检项目包括血分析、尿分析、心电图、彩超、肝功能、血糖、甘油三酯、胸透等,每人体检费用170元。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425万元,全部来源于县级资金。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计划2018330日开工建设,2018年630完工,2018年720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年开展一次健康体检,做到预防为主,对疾病早发现、早治疗,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发生,预计惠及贫困人口25000人。

5)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各镇(街道)卫生院

    、部门和乡镇街道分工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县扶贫办主要负责搞好脱贫规划、实施方案,并在搞好综合协调的基础上,负责产业发展项目实施,配合交通局搞好贫困村村组道路建设;

    2、县财政局在负责搞好资金整合、拨付、监管的基础上,配合交通局搞好贫困村村组道路建设;

    3、交通局主要负责贫困村村组道路、桥涵及农村公路安防建设;

    4、县发改委主要负责贫困村的高标准农田及光伏扶贫电站建设;

5、县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电业局配合县发改委搞好贫困村的农田水利设施及光伏扶贫电站建设;

6、水利局、水务公司主要负责贫困村的农田水利和安全饮水设施建设;

    7、县教体局主要负责贫困村学校、幼儿园建设和贫困学生上学资助

    8、县卫计委主要负责贫困村卫生医疗条件改善、卫生室建设、贫困人口长期慢性病救助及健康体检

    9、县文广局主要负责贫困村文化活动器材、附属设施和农民书屋等建设;

    10、县民政局、人劳局主要负责扶贫对象老龄补贴大病临时救助和扶贫对象大病、意外保险

11、县住建局主要负责贫困户危房改造及修缮

12、县旅游局主要负责贫困村旅游扶贫项目。

13、县金融办配合县扶贫办搞好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及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设立。

    14、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贫困村文化活动室、文化活动广场、扶贫车间建设等项目建设,并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搞好施工环境,确保各类项目顺利实施。    

    15、县审计局主要负责对相关部门、镇街道和项目实施单位按整合办法安排落实项目、管理使用资金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各单位落实审计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6、县监察主要负责对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进行监督,依法对违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查处。

   、工作方法和操作程序

   (一)工作方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与精准扶贫工作紧密结合,以2018年脱贫攻坚计划为平台、以涉农项目资金管理部门为主体,围绕2018年脱贫目标任务,按照“科学规划、整合项目、统筹安排、捆绑资金、集中投入、精准扶持、整村推进”的方法实施。

    1、成立组织。为强化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副县长、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县监察、组织部、审计局、扶贫办、县委农办、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交通局、住建局、教体局、卫生局、文广局、民政局、旅游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和资金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扶贫办主任和财政局局长担任;资金管理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和扶贫办主任担任。同时,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长、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县委农办、扶贫办、监察、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电业局、教体局、文广新局、旅游局、卫计委、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规划评审小组。

    2、明确职责。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工作。根据全县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总体思路、围绕脱贫攻坚规划搭建资金整合平台;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协调部门之间关系,解决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对项目资金整合使用进行绩效考核。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规划评审领导小组职责:专门负责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规划和评审。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督促县直单位和镇街道制定贫困村精准扶贫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及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按镇街道、按类型汇总贫困村年度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预算和贫困户增收产业项目、资金投入方式、支持环节、扶持金额;报请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规划评审领导小组对项目规划或计划进行评审;建立精准扶贫资金项目库,提出涉农项目整合意见,负责筹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落实项目,明确任务;审核并报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复项目实施计划;督促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实施项目;会同财政局做好部门项目资金整合使用绩效考核。资金管理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按资金整合方案申报项目;协助部门争取资金;对整合项目资金集中统一管理;按精准扶贫项目实施计划和建设进度安排拨付资金;会同审计局、监察局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牵头组织对部门资金整合使用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各相关部门职责:根据贫困村项目实施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贫困户产业项目计划,结合本部门项目管理规定落实项目和资金;具体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立项上报、组织实施、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负责收集、整理、归档相关文件、图片等资料,项目竣工验收后统一归档备查;全力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确保本部门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工程按期保质完工。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职责:本着先民生、后产业,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科学制定镇街道的规划布局,做好用地调整、群众动员及其他相关协调工作,负责抓好并协助项目主管部门做好项目规划、申报、实施、管理工作。县审计局职责:负责对相关部门、镇街道和项目实施单位按整合办法安排落实项目、管理使用资金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各单位落实审计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监察局职责:负责对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进行监督,依法对违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查处。

  (二)操作程序。各涉农项目部门要统一思想,围绕全县精准扶贫决策部署和要求,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整合项目资金、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坚决禁止随意安排、调整变更项目,分散投入现象。县扶贫、财政部门切实发挥项目、资金整合管理平台作用,加强协调,确保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工作顺利实施。

     1、2017年9前,由县扶贫办按照全县脱贫攻坚总体安排部署,制定全县脱贫计划(明确预脱贫村村、提升村和扶贫开发示范村、责任部门、建设任务、资金投入计划),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报领导小组审批后,下发到各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

     2、各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根据全县脱贫计划,结合各镇、街道和贫困村的实际,在认真调查研究并搞好对接的基础上,分别制定到村、到户建设项目和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1030前上报到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称扶贫办)。

    3、县扶贫办、财政局结合各镇街道上报的项目实施计划,分村、分类汇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到户产业项目,于2017年117日前编制出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4、2017年1115日前,由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规划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分管副职和技术人员对项目实施计划进行评审。

     5、2017年1125日前,由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和镇街道主要领导参加的扶贫开发联席会议,逐部门、逐项目进行对接,进一步整合、优化项目,落实部门整合项目、资金任务,夯实责任。由县扶贫办进一步调整充实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立项目库,并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然后,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62018年4月前,由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项目计划分批批复下达后,财政部门对接项目资金,各部门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实施项目。

     7、县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并会同县监察局、审计局严格按照各类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实施产业发展项目,可扶持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或入股分红户均年增收2000元以上,达到脱贫;通过实施扶贫对象老龄补贴、贫困学生救助、贷款贴息、危房改造补贴等到户、到人补助项目,可使每个扶贫对象年减少支出1000-5000元,患大病的扶贫对象年减少支出更多,为因病、因学等原因致贫的贫困户脱贫,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社会效益分析

    实施村组道路建设项目33个,修村组水泥路154.853公里,新建桥涵25座,解决19个贫困村及6个提升村群众的行路难问题。在14个贫困村实施安全饮水设施建设项目14个,解决14个贫困村群众的饮水困难问题。修建文化活动室21座,建文化活动广场21个,建文化大舞台21个,建公共厕所21座,整修排水沟及地坪硬化等1个提升村文化设施薄弱问题,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在7个贫困村实施标准化卫生室建设项目7个,建标准化卫生室7解决7个贫困村群众看病难问题。3个镇及1个提升村实施助残托养中心建设项目4个,建助残托养中心4处,解决3个镇及1个贫困村的重残贫困人口的生活问题。在5个贫困村实施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个,新修硬化道路151651.5平方米、新建管涵桥228座、排水管111个、排水渠4600米、平板桥2座、新打300米机井4眼及配套设备、拦河坝2座等,解决5个贫困村农田水利设施薄弱问题,大大提升了群众的田地生产能力。

、资金项目监管措施

   (一)扶贫项目建设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报账,项目主管部门应严格审核报账凭据。县财政局审核项目建设单位的用款申请后,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供应商。严禁设立扶贫资金支出过渡户或将资金划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

  (二)涉及贫困人口个人的补助类资金应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据实审核补贴对象相关信息(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内容,并及时报县财政局。财政局及时将补助资金核拨到主管部门,然后,由主管部门将补助资金核拨到个人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三)对扶贫资金实行动态监控管理。县财政局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全程监控扶贫资金运行,包括资金下达、账户管理、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等环节,实时监控资金运行情况,规范项目单位支出行为,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保证扶贫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运行。

  (四)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县扶贫办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筛选、提前论证评审扶贫项目。在项目入库前,县扶贫办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对申报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论证具备实施条件的扶贫项目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储备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扶贫项目“前置审核、提前论证、储备充分、动态调整”,实现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转变,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五)扶贫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的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信息在指定的媒体发布公告,增强透明度。根据项目特点依法确定采购方式,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招标采购活动,为加快工程进度和资金拨付,对限额以下的项目实行“先建后补”。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中标成交结果、签订的合同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六)扶贫建设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单位与项目承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并将合同文本报扶贫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七)严格执行工程行业规范、建设标准和定额。扶贫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确定的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

  (八)严格项目验收和决算。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完成后组织有关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管理部门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限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加强合同履约验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验收邀请服务对象代表参与。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应按规定及时编制财务决算报项目管理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并依据批复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九)严格项目备案程序。贫困县运用统筹整合资金实施的脱贫攻坚项目报市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已经备案项目不得擅自调整,执行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项目调整的,由县政府按照原程序进行报备。

  (十)全面加强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审计监督。县审计局组织专门力量对统筹整合资金情况及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对重点扶贫项目实行跟踪审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

  (十一)建立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县直有关部门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府将统筹整合资金的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到村到户资金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5天。

  (十二)县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实行全过程监管。采取定期抽查、专项检查、例行检查等不同方式全方位开展监管活动。重点检查统筹整合是否到位、资金使用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资金投入是否精准、项目安排是否精准,以及不执行政策、继续限定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用途或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对发现和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和监察效能部门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重点督查财政涉农资金投放项目的实施效率和实施质量,对每一批项目的实施情况每月一通报,对于监管不力、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影响项目实施的,严格进行追责,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理,造成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件:

2018年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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